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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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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1956年建院,时为吉林市通天区人民法院,1958年易名为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2004年10月从吉林市通潭大路168号迁入吉林市松江北路138号。现办公审判大楼建成于2004年,总建筑面积9035平方米。

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本院审理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依法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依法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负责行政监察和案件督察工作;负责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专业培训工作;按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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