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07年11月16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7年11月2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公布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对《吉林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11月2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公布,根据2008年5月4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93号修改)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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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6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7年11月2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公布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对《吉林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11月2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公布,根据2008年5月4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93号修改)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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