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教育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奎屯市机构改革方案》(伊州党办厅字〔2019〕3号)和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奎屯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奎党办〔2019〕8号),制定本规定。
奎屯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市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
奎屯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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