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部门职能转变,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强化属地监管职责,更好地服务供热企业生产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山东省供热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省厅对2014年印发的《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同时,各市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企业实行属地管理,其所持省厅颁发的《供热经营许可证》凡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待企业申请许可变更或到期延续时,由设区的市供热主管部门审批颁发《供热经营许可证》,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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