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是荆州市沙市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荆州市沙市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荆州市沙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荆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区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现任荆州市沙市区委副书记,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区长、党组书记: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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