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包括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内的19万平方公里区域,将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作为福建发展的重要战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11月1日宣布,《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准。这是国务院批准的中国第四个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的海洋发展规划。
福建省拟将13.6万平方公里海域,以及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等沿海六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陆地面积5.4万平方公里作为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并加强与我国台湾地区的两岸海洋开发深度合作以及周边地区的涉海领域区域合作。建蓝海经济步入快速发展时期,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11月1日宣布,《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准,到2020年,福建将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这是国务院批准的中国第四个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的海洋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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