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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导游介绍卖淫案

厦门导游介绍卖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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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导游介绍卖淫案

2012年3月30日,日语导游陈某因犯介绍卖淫罪,被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被处罚金1万元。法院查明,2009年2月至3月间,陈某先后为带团的24名日本籍游客,合计安排嫖宿49人次。2011年11月5日,陈某主动投案,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9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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