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经济案件预警平台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系列成功的案件防范后被广大媒体争相报道,《人民公安报》“社会管理创新”栏目进行了头版报道。在义乌召开的全省经侦部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经验交流暨“义乌经济案件预警平台”建设现场会上,公安部经侦局高峰副局长建议在浙江各地市尽快形成重点明确、操作可行、具有理论深度的指导性意见,指导“义乌经济案件预警平台”向“浙江经济案件预警平台”转变,甚至可以建立“华东协作经济案件预警平台”,为全国的复制推广提供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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