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合作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区域性经济合作是指某一个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实现专业化分工和进行产品交换而采取共同的经济政策,实行某种形式的经济联合或组成区域性经济团体 。区域性经济合作是经济主体为了谋求经济社会利益,而促使生产要素在区域之间流动和重新组合的过程。合作是为了完成某共同任务而实现的联合。区域经济合作是指不同地区的经济主体,依据一定的协议章程或合同,将生产要素在地区之间重新配置、组合,以便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区域经济合作实际上是非实物贸易,是广义区域贸易的组成部分,是任何开放区域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随着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的提高,区域经济合作也日益向纵深发展。
区域经济合作的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作为合作主体,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人,也可以是地方政府乃至主权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各经济主体虽然在经济实力和地位上存在巨大差异,但在区域经济合作中,双方的地位是对等的。
想要了解更多“区域经济合作”的信息,请点击:区域经济合作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