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是为加强污染源监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而制定的办法,自1999年11月2日起施行。颁发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 第40号,《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于2016年6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本规章于2016年7月13日起被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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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是为加强污染源监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而制定的办法,自1999年11月2日起施行。颁发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 第40号,《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于2016年6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本规章于2016年7月13日起被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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