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泉(原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刘希泉,男,汉族,1956年4月出生,北京朝阳人,197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0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大学文化程度(北京市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农艺师,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012年7月17日,刘希泉因涉嫌犯受贿罪,已被市检一分院提起公诉,受贿的金额约为130万元。7月23日在一中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其在2008年至2010年间分六次收受贿赂近190万元,涉嫌受贿罪。刘希泉当庭表示认罪。2012年9月10日,刘希泉因受贿近190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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