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石家庄交警殴打市民事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20年11月20日晚18时许,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在中山路与青园街交口执勤时,发现刘某某驾驶电动车在路口西侧人行横道由南向北逆向骑行。在纠正其交通违法行为时,当事人刘某某拒不服从管理,在争执中,一名工作人员情绪失控,用手打了刘某某的面部。
2020年11月23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针对网传“石家庄市交警殴打市民”一事发布通报称,已成立调查组,同时与当事人刘某某联系沟通,登门道歉,取得了当事人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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