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物业管理委员会

物业管理委员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物业管理委员会

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或者具备成立条件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经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应当在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想要了解更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信息,请点击:物业管理委员会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