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文字狱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清朝文字狱是清代统治者加强思想、文化控制的措施之一。《中国大百科全书》定义为“清朝时期因文字犯禁或借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清代文字狱自顺治开始,中经康熙、雍正、乾隆四朝,历时140余年。
清代统治者为防止和镇压知识分子和汉族人等的反抗,从其作品中摘取字句,罗织罪名,构成冤狱。清代文字狱所打击的主要是官民中的反清民族思想、对统治者的不满情绪以及与党争有关的事件人物。诸如庄廷珑《明史》案、戴名世《南山集》案、查嗣庭试题案、吕留良文选案、谢济世注大学案、胡中藻《坚磨生诗钞》案、徐述夔《一柱楼诗集》案、伪孙嘉淦奏稿案等,都是影响较大、牵扯人数众多的。
有清一代,文字狱案此起彼伏、绵延不绝,几与爱新觉罗氏王朝的历史相始终,案狱数量之多、规模之大、牵连之广、杀戮之血腥,均称空前。 清代文字狱时间之长、范围之广都是所未有,也是历史上所少见。因文字狱获罪的人,罪及家属门生,为他写过传记、碑文以至有过书信来往的人也要追查治罪。处刑的严酷暴虐,可谓前无古人。
文字狱严重禁锢了思想,堵塞了言路,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这是专制主义日趋腐朽、没落在思想文化领域内的反映,清朝统治者通过文字狱,强化集权统治,但也造成了万马齐喑的局面。龚自珍发出“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粮谋”“万马齐喑究可哀”的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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