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坤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安徽阜阳市人大原副主任、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929.7万元,9月5日被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从2007年至2012年,被告人刘家坤在担任中共太和县委书记、太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其情妇赵晓莉收受房地产商等企业老板6人人民币合计2466万元、价值176.7万元的金条12根、价值156万元的观音画像一幅、价值95.9万元的宝马轿车一辆和35万元原始股,合计收受财物达2929.7万元。经查,其中刘家坤仅2010年收受安徽某置业公司董事长刘某一笔贿赂就达1300万元,为刘某某等6人在承揽工程、征地拆迁、拨付工程款、公司上市改制等请托事项上提供帮助。案发后,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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