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土地法令(1787)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西北土地法令(1787),美国邦联时期处理西部土地的一项要重法令。当时美国的老西部,即密西西比河以东,俄亥俄河以北,大湖区西南,宾夕法尼亚以西的大片土地,人烟稀少,资源丰富,是东部沿岸各州争夺的对象。土地投机者、私人公司和移民也都渴望在那里取得土地。同老西部邻近的几个州以英王特许状限定西部边界为理由,要求占有北美独立战争后划入合众国版图的西部土地,并为此而争执不休。1783年,弗吉尼亚州建议把老西部的大部分土地划归邦联政府。邦联国会于1784年3月1日接受了这个建议,并为解决西部的土地纠纷和确定分配、垦殖原则,陆续颁布了1784、1785和1787年3项土地法令,对西部土地的测量、出售和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其中1787年土地法令是前两个法令的补充,主要是处理俄亥俄河以北地区土地的法令,又称西北土地法令。1787年7月13日在国会获得通过。
想要了解更多“西北土地法令(1787)”的信息,请点击:西北土地法令(1787)百科